一、卡萨福电器的服务理念:

满意从解决问题开始,感动来自每一个细节


二、卡萨福电器的维修服务收费政策:

1、坚决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《部分商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(即新"三包"规定),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速度服务。
2、用户报修来电后,市内24小时内联系用户预约上门服务时间(用户特殊要求、远程的除外),乡镇48小时内联系用户预约上门服务时间;
3、维修
(1)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:
a.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。
b.非卡萨福服务网点安装、拆卸、维修而造成损坏的。
c.不能提供保修卡或购机有效凭证的,或保修卡和购机有效凭证经涂改过的。
d.保修卡或购机有效凭证上的产品型号、产品出厂编号与所维修的产品型号、出厂编号不符的。
e.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f.超出国家相关规定和超出卡萨福规定的保修期的产品。
(2)保修期内产品质量原因实行免费维修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(3)保修期外、报废期内产品终身有偿维修,按国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。
a.整机保修期外,但关键配件在保修期内的,应免费更换并回收旧件,不收取上门服务费。
b.整机、配件均在保修期外,收取上门服务费和配件费。
c.产品30天内同一故障多次维修的,只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。
d.维修更换配件后,需向用户明示更换新件位置,并将旧件交还用户。